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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525执保5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赵程程与晋城市麒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泽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泽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25执保52号赵程程与晋城市麒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7)晋0525民初119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于2017年8月22日将晋城市麒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泽州支行14001657508050502545账户存款595195元,已解除冻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现通知如下:(2017)晋0525执保52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