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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102民初306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济南槐荫天缘圆户外用品商行与济南广霖商贸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济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济南槐荫天缘圆户外用品商行,济南广霖商贸有限公司,廊坊市优卡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0102民初3063号原告:济南槐荫天缘圆户外用品商行,住所地济南市。经营者:梁红艳。被告:济南广霖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法定代表人:张伟林,执行董事。被告:廊坊市优卡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廊坊市。法定代表人:靳明,执行董事。原告济南槐荫天缘圆户外用品商行与被告济南广霖商贸有限公司、被告廊坊市优卡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济南槐荫天缘圆户外用品商行于2017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济南槐荫天缘圆户外用品商行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济南槐荫天缘圆户外用品商行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870元减半收取2935元由原告济南槐荫天缘圆户外用品商行负担。审 判 长 王 勇人民陪审员 华 玲人民陪审员 田相英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孙 燕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