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624执49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靠山种畜场申请执行李东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靠山种畜场,李东山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24执491号申请执行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靠山种畜场,住所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被执行人李东山,男,1963年5月15日出生,汉族,工人,现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黑0624民初1060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法院对被执行人在杜尔伯特农商银行账户存款进行了扣划,申请人放弃剩余受理费的申请。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此案执行结案。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许凤玖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王 瑞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