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4刑初14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8-05-31
案件名称
庞志群、邹桂华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庞志群,邹桂华,罗新坪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湘0524刑初145号公诉机关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庞志群,男,1983年5月22日出生于湖南省隆回县,汉族,大专文化,教师,住湖南省隆回县。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5年11月22日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隆回县公安局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6年12月14日,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7年3月22日由隆回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隆回县看守所。辩护人汪丁,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邹桂华,女,1957年8月4日出生于湖南省隆回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湖南省隆回县。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5年11月22日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隆回县公安局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6年12月14日,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2017年3月22日,本院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家。被告人罗新坪,女,1975年3月24日出生于湖南省隆回县,汉族,初中文化,经商,住湖南省隆回县。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5年11月22日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隆回县公安局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6年12月14日,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2017年3月22日,本院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家。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以隆检公诉刑诉[2017]1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庞志群、邹桂华、罗新坪犯赌博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7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菊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庞志群及其辩护人汪丁,被告人邹桂华、罗新坪等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5年11月,被告人庞志群为刘某(另案处理)等人接单进行地下六合彩赌博,并发展了被告人邹桂华、罗新坪等人为其接收码单,庞志群接单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接单金额转给刘某等人。期间,庞志群从邹桂华、罗新坪、张某1、易某2、罗某1、蔡某、张某2、李某、邹某4、王某、邹某1、邹某2、罗某2等人手中为刘某接收码单并通过银行转账给刘某共计金额1890940元,刘某按接单金额10%返利给庞志群,庞志群从中获利17万元。被告人邹桂华自2015年1月开始为被告人庞志群接单进行地下六合彩赌博,邹桂华在家里通过电话或现场写单的方式接单之后再通过电话报单给被告人庞志群,庞志群按平码、特码10%,其他码3%返利给邹桂华,邹桂华收到赌资后通过银行转账、或将现金直接转给庞志群,庞志群遂将返利及中奖的金额结算给邹桂华,邹桂华再以现金方式将中奖金额转给其下线。2015年1月至11月期间,邹桂华为庞志群接单127期,接收六合彩赌资金额50万余元,邹桂华每期获利700余元,共获利共计88900元。被告人罗新坪自2014年9月开始为被告人庞志群接单进行地下六合彩赌博,罗新坪在自己的商店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接单之后再通过电话报单给被告人庞志群,庞志群按接单金额2%返利给罗新坪。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罗新坪为庞志群接单六合彩共计赌资金额20万余元并转给了庞志群,罗新坪从中获利6000余元。上述事实,被告人庞志群、邹桂华、罗新坪在开庭审理中均无异议,且有六合彩交易记录账本、银行交易流水、银行凭证、接单汇总表、接单记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等书证;提取笔录及照片;证人张某1、罗某1、易某1、易某2、李某、蔡某、邹某1、邹某2、周某、叶某、邹某3、罗某2的证言;户籍证明等证据予以证明,足以认定。另查明:1、被告人庞志群、邹桂华、罗新坪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违法所得交至侦查机关;2、庞志群在取保候审期间,向公安机关提供了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线索,公安机关根据其提供的线索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邹某5钱;3、本院委托隆回县司法局对被告人庞志群、邹桂华、罗新坪进行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该局评估意见建议对庞志群、邹桂华、罗新坪实行社区矫正。上述事实,有到案经过及被告人的供述;缴款凭证;立功证明及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抓获经过、情况说明、通话详单等材料;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等予以证明,可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庞志群、邹桂华、罗新坪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利用“六合彩”设置赔率引诱他人进行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庞志群、邹桂华、罗新坪犯赌博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庞志群、邹桂华、罗新坪均为他人接受地下六合彩码单,各自按提成获取违法所得,均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依法均应从轻处罚;庞志群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属立功,依法可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违法所得交至侦查机关,确有悔罪表现,其户籍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亦建议对三被告人实行社区矫正,故酌情可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综上,对被告人庞志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被告人邹桂华、罗新坪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庞志群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已缴纳);二、被告人邹桂华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已缴纳);三、被告人罗新坪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均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人庞志群、邹桂华、罗新坪持本判决书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 判 长 谭显桃人民陪审员 肖和平人民陪审员 吴 萍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代理书记员 魏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