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129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李树兰、天津源天佳立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290号申请执行人:李树兰,女,1954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西区。被执行人:天津源天佳立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红桥区水木天成望汀园9号楼2单元102室。法定代表人:徐金华,该公司总经理。申请执行人李树兰与被执行人天津源天佳立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6民初3484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尹捷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佟超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