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804执15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朱海云、韦秀云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贵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804执157号朱海云、韦秀云:本院执行的朱海云申请韦秀云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韦秀云自动履行,执行金额,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