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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0804执15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朱海云、韦秀云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贵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804执157号朱海云、韦秀云:本院执行的朱海云申请韦秀云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韦秀云自动履行,执行金额,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