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225执26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李闯与宋凤祥、刘丽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甘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闯,宋凤祥,刘丽杰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2**执268号申请执行人:李闯被执行人:宋凤祥、刘丽杰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闯与被执行人宋凤祥、刘丽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甘南县人民法院(2016)黑0225民初字第116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李振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 张 亮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