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3437执11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刘世明、张延森、张刘权击、张且与四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雷波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雷波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川3437执113号刘世明、张延森、张刘权击、张且、四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刘世明、张延森、张刘权击、张且与四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刘世明、张延森、张刘权击、张且于2016年10月15日向雷波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川3437民初26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由银华担任本案执行员,杨兵担任本案书记员。现在本案已执行完毕。雷波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