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523执61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申请人马凌云与被执行人刘仁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宝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523执617号马凌云、刘仁成: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马凌云与被执行人刘仁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给付义务已依法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2017)黑0523民初74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