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281刑初174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12-27
案件名称
姚敦富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姚敦富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苏0281刑初1744号公诉机关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姚敦富,男,1998年9月22日生,,汉族,中专文化,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花垣县。2017年6月8日因本案被抓获,次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江阴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以澄检诉刑诉〔2017〕16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敦富犯盗窃罪,于2017年8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经审查于同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同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齐晓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姚敦富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姚敦富于2017年6月8日早上,在江阴市祝塘镇文林文化路120号文林网苑128号卡座内,乘隙窃得被害人郭某2身旁的苹果6sPlus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3510元。案发后,公诉机关已追缴赃物并发还被害人。上述事实,被告人姚敦富多次供述在卷,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物证照片,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电话查询记录、调取证据清单、接受证据材料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发还清单等书证,证人许某的证言笔录,被害人郭某2的陈述笔录,江阴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鉴证意见,江阴市公安局制作的人身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监控录像,刑事案件侦破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敦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姚敦富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已追缴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姚敦富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姚敦富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姚敦富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2份。(此页无正文)代理审判员 庞宠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吴洁本案援引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