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02执76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言耀如、言子龙申请言广、言星、言彬、刘建如、易超人格权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764号申请执行人言耀如,男,汉族,1983年11月1日出生。申请执行人言子龙,男,汉族,1988年3月26日出生。被执行人言广,男,汉族,1989年6月30日出生。被执行人言彬,男,汉族,1988年11月14日出生。被执行人言星,男,汉族,1986年9月4日出生。被执行人刘建如,男,汉族,1988年5月29日出生。被执行人易超,男,汉族,1989年12月25日出生。我院于2017年6月21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言耀如、言子龙与被执行人言广、言星、言彬、刘建如、易超人格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8月24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长 文辉审判员 韩涛审判员 易阳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申兰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