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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824执他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玉门市姜林汽车修理厂、沈耀武修理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稷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稷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稷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24执他1号玉门市姜林汽车修理厂、沈耀武:本院执行甘肃省玉门人民法院委托的玉门市姜林汽车修理厂申请沈耀武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张淑菁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姚 松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