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402民初521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8-07-17
案件名称
鲁茂龙与张留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鲁茂龙,张留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402民初5211号原告:鲁茂龙,男,汉族,1955年7月5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被告:张留杰,男,汉族,1957年4月7日出生,住河南省夏邑县。本院在审理上列当事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鲁茂龙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苏君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丁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