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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328民初297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张西才与蒙阴县蒙阴街道办事处小田庄村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蒙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西才,蒙阴县蒙阴街道办事处小田庄村村民委员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全文

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1328民初2972号原告:张西才,男,1951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蒙阴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姚云方,山东弘蒙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蒙阴县蒙阴街道办事处小田庄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蒙阴县蒙阴街道办事处小田庄村。法定代表人:王圣德,主任。本院受理原告张西才与被告蒙阴县蒙阴街道办事处小田庄村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17年8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要求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张西才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原告张西才负担。审判员  卢宗国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刘 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