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甘0302民初193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原告刘汉强与被告王寿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汉强,王寿波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甘0302民初1938号原告:刘汉强。被告:王寿波。原告刘汉强与被告王寿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本案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张 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侯璟心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