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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624执26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李楚枫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城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怀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624执267号申请执行人:李楚枫,男,2013年6月25日生,住怀仁县怀仁县金沙滩镇刘晏庄村**号。法定代理人:李春辉,男,1985年2月21日生,汉族,现住怀仁县金沙滩镇刘晏庄村**号。被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城区支公司,住所地大同市城区永泰南路79号地矿国际写字楼12层。法定代表人:赵利斌。申请执行人李楚枫与被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城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719.4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贺 军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魏贯中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