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611执79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10-11
案件名称
好盈(南通)实业有限公司与绿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611执795号绿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好盈(南通)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绿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本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8033870.47元,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3404709.17元,本院已于2016年7月19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好盈(南通)实业有限公司;余款及利息经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绿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了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全部义务。至此,好盈(南通)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港商初字第0054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