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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93执保13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刘晓婉与王金龙、高蕾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93执保137号申请保全人:刘晓婉,女,汉族,1986年11月20日生,住吉林省图们市。被保全人:王金龙,男,汉族,1974年7月5日生,住长春市宽城区。被保全人:高蕾,女,汉族,1975年8月29日生,住长春市宽城区。关于申请保全人刘晓婉与被保全人王金龙、高蕾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民事案号为(2017)吉0193民初1631号,办案人为徐雅文。保全案件于2017年8月21日立案移送后,2017年8月22日开始执行保全,当日查封被保全人高蕾名下房屋一套,2017年8月24日查封申请保全人刘晓婉名下车辆一台。现已保全完毕,故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执行员  汪晓军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贾凯宇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