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执109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9-06
案件名称
毕人杰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01执1094号毕人杰:关于本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执行人你二审受理费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粤01民终1747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逾期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的义务,本院于2017年3月14日立案执行,立案标的为100元。在执行过程中,因本案为赡养纠纷,执行标的100元,你已是70岁老人,经常到广州要求其子女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并流落街头或入住救助站。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免除你二审诉讼费100元。因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