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481执98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申请人曹晓明与被执行人周松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耒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耒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81执986号曹晓明:关于你申请执行周松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7年8月7日立案执行,2017年8月23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以兑现18895元,剩余购房款110000元被执行人周松英于2017年9月30日前支付曹晓明购房款15000元、利息300元,并自2017年10月起至2019年4月,被执行人周松英于每月30日前向申请人曹晓明支付购房款5000元及利息300元,如未按上述履行,本将将依法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司法评估拍卖。本案现对本案作结案处理。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