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707刑初33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11-30
案件名称
蒋余飞危险驾驶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余飞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
全文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苏0707刑初338号公诉机关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蒋余飞,男,1991年6月30日出生,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连云港市赣榆区。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6月20日被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同年7月5日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以赣检诉刑诉(2017)3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余飞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8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7年8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马恩斯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蒋余飞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5月7日21时许,被告人蒋余飞酒后驾驶悬挂车牌为鲁Q×××××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连云港市赣榆区青欢线由东往西行驶至城头镇门河尚门河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民警查获。经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蒋余飞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7mg/100ml。公诉人当庭变更起诉书中“被告人蒋余飞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为“被告人蒋余飞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词笔录、书证等相关证据,以证实指控被告人蒋余飞犯危险驾驶罪成立,提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罚。同时提出被告人蒋余飞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蒋余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7日21时许,被告人蒋余飞酒后无证驾驶悬挂车牌照为鲁Q×××××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连云港市赣榆区青欢线由东往西行驶至城头镇门河村尚门河路段时与刘某1持证驾驶的苏G×××××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经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蒋余飞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7mg/100ml。被告人蒋余飞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上述事实,有被告人蒋余飞的供述与辩解、扣押发还物品清单、证人刘某1、刘某2的证词笔录、摩托车照片及型号简介、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连公物鉴(毒物)字[2016]1205号理化检验鉴定报告、赣榆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赣公交城认字(2017)第014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行政措施凭证、前科劣迹调查表、发破案经过、抓获经过、被告人蒋余飞的户口证明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蒋余飞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蒋余飞犯危险驾驶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蒋余飞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为惩治犯罪,维护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蒋余飞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张成增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居小莉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三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