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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1执指字第91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四川德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谭世国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决 定 书(2017)川01执指字第915号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关于黄勇申请执行四川德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谭世国一案,我院于2017年6月8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7)川01执1848号】,本院已立案执行,执行依据为(2017)川成蜀证执字第567号执行证书,执行标的额为2942000元。为便于案件的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将该案指定由你院办理。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附:1.(2017)川01执1848号执行卷宗材料2.联系人及电话:X****-88612179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