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豫1729民初2294-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张朱氏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新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蔡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729民初2294-1号本院2017年8月4日对原告张朱氏诉被告张坤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豫1729民初229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原民事调解书中第一页第二十四行“张朱本村民组。”补正为“张朱氏本村民组。”。审判员  陈新力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侯昱铖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