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6执3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上海家化股份联合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西省鹰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赣06执31号上海家化股份联合有限公司小潘超市:上海家化股份联合有限公司与小潘超市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上海家化股份联合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后,本院于2017年8月22日从小潘超市的账户中扣划赔偿款3875元、执行费50元,以上共计3925元。之后,本院将执行款3875元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上海家化股份联合有限公司,(2016)赣06民初40号民事判决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