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保35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杨金利;吴海英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保358号申请人:杨金利被申请人:吴海英原告杨金利与被告吴海英合同纠纷保全一案,该案经本院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孙砀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傅烨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