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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202执53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12-27

案件名称

高艳华申请崔树成借款合同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202执535号高艳华:高艳华与崔树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467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17715.00元,其中,本金65000元,利息4199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10725元,(未执行到位的1150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17年8月23日将该款转付给高艳华。至此,高艳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绥中法民二商终字第6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