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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703执88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张学平执行裁定书

法院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学平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苏0703执884号被执行人:张学平,男,1979年10月25日生,汉族,住连云港市海州区.现在监狱服刑。案由:抢劫罪执行依据:(2015)港刑初字第00033号判决书张学平抢劫一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港刑初字第00033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缴纳罚金50000元的义务。本院于2017年4月2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房产、车辆、存款、土地等财产。现已将被执行人张学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李玉华审判员  王会金审判员  周 颜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韦 玮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