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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11执保33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吴迪和申请郭国其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11执保337号申请保全人吴迪和。被保全人郭国其、邓小阳。本院于2017年8月4日受理的申请保全人吴迪和申请郭国其、邓小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于2017年8月23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