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11执保33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吴迪和申请郭国其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11执保337号申请保全人吴迪和。被保全人郭国其、邓小阳。本院于2017年8月4日受理的申请保全人吴迪和申请郭国其、邓小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于2017年8月23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