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125执213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定远县人民法院、管小妹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定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定远县人民法院,管小妹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皖1125执2130号申请执行人:定远县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政务新区,机构代码:00321873-4。法定代表人:侯金鹏,院长。被执行人:管小妹,女,1990年12月30日出生,26岁,汉族,住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本院在执行管小妹开设赌场罪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定远县人民法院(2017)皖1125执213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夏永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石 杨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