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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3022执4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11-08

案件名称

张丁平与安录目次力借款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卓尼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卓尼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卓尼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3022执43号张丁平:你与被执行人安录目次力借款纠纷一案,卓尼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5日作出(2016)甘3022民初38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安录目次力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张丁平于2017年4月7日申请执行,经本院审查并立案执行。执行中,本院于2017年4月28日向被执行人安录目次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2017年8月20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卓尼县人民法院(2016)甘3022民初382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