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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11执恢19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10-25

案件名称

法院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11执恢196号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宋智:申请执行人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宋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71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71元本院已于2017年7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至此,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11民初210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