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3民终1237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7-11-24
案件名称
王建智与深圳影动时空体验中心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王建智,深圳影动时空体验中心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3民终1237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建智,男,汉族,1994年11月22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山西省文水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影动时空体验中心,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泉路9号星光城一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7497328。投资人:田云祥。上诉人王建智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影动时空体验中心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6民初146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王建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王建智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彭 琛审 判 员 庄 齐 明代理审判员 周 洁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郑晨(兼)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