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25执328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3
公开日期: 2018-09-05
案件名称
王建设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象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25执3287号申请执行人王建设、被执行人宁波金御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翁家增:申请执行人王建设诉被执行人宁波金御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翁家增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2016)浙0225民初700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建设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8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波金御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翁家增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25执3287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