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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0302执222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刘传明与顾滨、顾明辉与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存根)(2016)鄂0302执2228号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院在执行刘传明与顾滨、顾明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顾明辉房产已抵押给刘传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协助如下:一、查封被执行人顾明辉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06号4幢2-4-1号房产(证号20064518);二、本次查封期限为三年。附:执行裁定书壹份。承办人司之有。电话1338715****.审批人: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鄂0302执2228号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院在执行刘传明与顾滨、顾明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顾明辉房产已抵押给刘传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协助如下:一、查封被执行人顾明辉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06号4幢2-4-1号房产(证号20064518);二、本次查封期限为三年。附:执行裁定书壹份。承办人司之有。电话1338715****.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