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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23执恢165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天台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23执恢1658号申请执行人天台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2015)台天民初字第0026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陶涛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王陶涛已向申请执行人天台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人民币3071元,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注:本案标的执行完毕。天台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