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302民特5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申请人周亮与骆金丽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周亮,骆金丽
案由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甘0302民特53号申请人:周亮。申请人:骆金丽。申请人周亮与骆金丽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朱 婧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李雪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