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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302民特5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申请人周亮与骆金丽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周亮,骆金丽

案由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甘0302民特53号申请人:周亮。申请人:骆金丽。申请人周亮与骆金丽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朱 婧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李雪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