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430刑初5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何章喜、汤继虎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彭泽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彭泽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赣0430刑初50号公诉机关彭泽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何章喜,男,1973年3月27日出生于江西省彭泽县,汉族,初中文化,彭泽县明亮保洁有限公司监事,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彭泽县,住彭泽县。曾因吸食毒品于2014年11月24日被彭泽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因殴打他人于2015年5月6日被彭泽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12月6日被彭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0日被彭泽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6月26日被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7年7月25日被本院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被告人汤继虎,男,1970年1月18日出生于江西省彭泽县,汉族,小学文化,彭泽县明亮保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彭泽县,住彭泽县。曾因吸食冰毒于2014年4月15日被彭泽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12月6日被彭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0日被彭泽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6月26日被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7年7月25日被本院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以彭检公刑诉【2017】4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犯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7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兵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承包了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环境卫生业务。2016年12月4日,因园区迎接上级检查,为保障园区环境卫生要求各码头停止生产作业。当日13时许,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得知何某2经营的码头仍在作业,便驾车来到码头,同码头工人赵某、陈某2发生纠纷并对二人进行殴打。何某2和陈某1等人获悉后来到码头,被害人钱某因找陈某1商谈石子生意也赶到码头。何章喜、汤继虎同陈某1发生争执并将陈某1头部打伤(轻微伤),钱某见状前去劝架,何章喜持砖头、汤继虎持钢管将钱某头部和手臂打伤,经鉴定,被害人钱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和宣读了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的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钱某的陈述,证人赵某、陈某1等人的证言,辨认笔录,鉴定意见,受案登记表,归案情况说明,谅解书,人口信息表,视听资料等证据,以证明指控的犯罪事实,并认为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章喜供辩,起诉书指控属实,其认罪。其后悔殴打他人,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罚。被告人汤继虎供辩,起诉书指控属实,其认罪。其给他人造成了伤害,现在后悔莫及,希望法院给其一个从新做人的机会。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承包了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环境卫生业务。2016年12月4日,因园区要迎接上级检查,二被告人为保障园区环境卫生要求各码头停止生产作业。当日13时许,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得知何某2经营的码头仍在作业,便驾车来到码头,同码头工人赵某、陈某2发生纠纷并对二人进行殴打。何某2和陈某1等人获悉先后来到码头,被害人钱某因找陈某1商谈石子生意也赶到码头。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同赶到码头的陈某1发生争执,何章喜持砖头将陈某1和陈某1的儿子陈某3头部打伤,被害人钱某见状前去劝架,被告人何章喜持砖头、被告人汤继虎持钢管将被害人钱某头部和手臂打伤,经彭泽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钱某头部三处创口长度合计8.2cm,左尺骨骨折,其伤符合钝器致伤,其的伤情为轻伤二级;被害人陈某2、赵某、陈某1、陈某3的伤情均为轻微伤。另查明,2016年12月4日13时31分许,彭泽县公安局110接赵某报警称:在彭泽县龙城镇泉山矶山化工园区何金汝码头处,有人打架。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经查,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将被害人钱某等人打伤。同年12月6日,彭泽县公安局决定对何章喜等殴打他人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将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传唤到彭泽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讯问,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军如实供述了其殴打钱某的犯罪事实。当日,彭泽县公安局对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再查明,2014年11月24日,被告人何章喜因吸食毒品被彭泽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2015年5月3日,被告人何章喜因殴打他人致被殴者伤情为轻微伤,被彭泽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2016年12月4日,因本案中殴打陈某1、陈某3、赵某,致三被害人伤情均为轻微伤,被彭泽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2014年4月9日,被告人汤继虎因吸食毒品冰毒被彭泽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2016年12月4日,因本案中殴打陈某2、赵某,致二被害人伤情均为轻微伤,被彭泽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案发后,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共同赔偿了被害人钱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0万元,二被告人共同赔偿了被害人陈某1、陈某3、陈某2、赵某每人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万元,二被告人及其家属并向被害人道歉。2016年12月22日,被害人钱某、陈某1、陈某3、陈某2、赵某均出具谅解书,均表示对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希望对二被告人从宽处罚至免予刑事处罚。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被告人何章喜的供述与辩解,供称2016年12月4日7点多,其接到矶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要求园区路面保持整洁,其就召集几名清洁工对路面及周边区域进行清理,汤继虎负责通知各码头及矿山停止车辆拖运,到下午一点多的时候,他们得知园区内的何某2码头没有停工,因货车拉石子会洒到路面,这样他们上午就白扫了,汤继虎拿了车钥匙就叫其一起赶到码头去,到后发现何某2的码头确实没有停工,当时他的码头上有两名工人,他们就上去问为何不停工。后汤继虎在那与他们交流,其就直接到码头的配电房关闭了电源,再返回到汤继虎边上,发现一名工人手里拿着一把铁锹像是要打汤继虎的样子,其就过去夺下了他手里的铁锹,汤继虎就打了那名工人几巴掌,他们就站在码头没走。大概过了十几、二十几分钟的样子,码头老板何某2和他弟弟何老三一起开车到了码头,两人下车就质问汤继虎为何打他码头的工人,其就把何老三拉到一边,问为何不停工,并用脚踢他几脚,踢哪里不记得了。王某不知何时到了码头,他一把抱住其并将其拉开,叫其不要打架,后其就没有动手了。没多久,该码头承包人陈某1、他儿子陈某3、一女的,还有一个彭泽口音的男青年(以下简称甲)一起来了,陈某1说还打他的工人并挥拳打在其脸上,其就用拳头打陈某1,这时甲也一起打其,其被打倒在地,慌乱中其在地上抓了一块断了的砖头朝甲头上敲了一下,甲见头流血了就跑,其就追,这时汤继虎拿了一个铁棍和其一起追,甲摔倒了,其就拿砖头又砸了几下,汤继虎用铁棍在甲身上打了几下,陈某1见头流了很多血就拿一件衣服抱住甲的头,其就打电话给负责园区扫垃圾的弟弟何某3说其被人打了。过了几分钟,何某3与其二弟何某4及一名环卫工人来了,陈某1见有人来了就跑,其指着陈某1说就是他打其,其与何某3就追陈某1,追到后其用一块砖头在他头上敲了一下,何某3没有打他。2、被告人汤继虎的供述与辩解,供称其与何章喜负责治理园区卫生工作,2016年12月4日,他们接到上面的要求,园区内要全面停产整改,当天13时许,其与何章喜发现园区内有人开后八轮拉石子就赶到码头,何章喜去关电,上面一个胖一点的工人就与其争吵了两句,其就用手打他的脸部两巴掌,后面一个工人见其在打人,就拿着一把铁锹过来,何章喜把他的铁锹抢下来,其推了他几下,何章喜用铁锹打了这名工人几下。后陈某1来了就与其和何章喜发生了争执,这时钱某上前帮陈某1的腔,为这事何章喜与钱某打起来了,其见何章喜打不过就上前帮忙,何章喜就在地上拿了石块将钱某的头部砸破了,当时就出血了,接着钱某就跑,其和何章喜就追,追的途中钱某摔倒了,其就顺手在地上捡了根钢管打钱某几下,钱某用手臂挡了几下,后见钱某流了很多血,周围又有很多人劝,他们就停手了。3、被害人钱某的陈述,证称2016年12月4日上午,其打电话给陈某1想和他谈石子生意,他叫其吃完中饭再与他联系,于是其吃完中饭就打电话问他在哪,他说要到码头上处理事情,其就说其到码头上等他。接着其就和安徽的三个做石子生意的老板(两男一女)开车来到陈某1的码头上,当时陈某1还没有到,何某2在,其就与何某2谈了几句,这时其不知道陈某1的工人被打的事。过了一会陈某1就来了,其与陈某1打招呼,他叫其等下。其还在与何某2聊天,接着其就看到何章喜和汤继虎两个人打陈某1,何章喜还拿着砖头打,其见状立马上前劝阻,劝阻中汤继虎骂其,其就与何章喜和汤继虎争执起来,争执中何章喜就拿手上的砖头打了其头部一下,头部流了很多血,但何章喜和汤继虎仍不放过其,把其打倒在地,倒地后汤继虎不知从哪拿的钢管对其头部打来,其本能地用左手臂去挡,钢管正好打在其手臂上,接着汤继虎继续用钢管打其,何章喜用砖头砸其,后周围好多人说打死人了,他们才停手,其就被安徽老板送到了医院。4、证人赵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称2016年12月4日下午1时许,其在码头上上班,陈某2过来跟其和货车司机说,不能生产了,上级要来检查,都要停工,不能再拉石子了。这时一辆黑色的皮卡车上下来两个人,其中一个年纪大一点的就把机器停了,那个年轻一点的是个光头,就用巴掌打了陈某2的脸部四五下,然后用脚踢,其就叫那个人不要打并说他们都是打工的,有事找老板,那个光头丢下陈某2就上来抓其的衣领,推打其,那个年纪大一点的从后面猛推其,将其推倒在地并用铁锹打了其头部几下,又用脚踢了其几下,后其躲到工棚里了。辨认笔录证明证人从一组十二张不同的男子照片中辨认出6号照片的人(即被告人何章喜)就是2016年12月4日在何某2的码头将其打伤的人之一;证明证人从另一组十二张不同的男子照片中辨认出6号照片的人(即被告人汤继虎)就是2016年12月4日在何某2的码头将其打伤的人之一。5、证人陈某2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称2016年12月4日12时30分,其接到何某2的弟弟何老二的电话,他说今天有人到工业园区检查,码头停止生产,其下午1时许赶到码头准备停工,当时有两个四十岁左右的人也赶到了,个子高一点的人就把他们的机器关掉,个子矮一点的就打了其两耳光,其同事赵某上来拉架,那两个人就对他拳打脚踢,个子矮的人用砖头把其的头顶砸破了。其就给老板陈某1打电话说他们被人打伤了,过了约四十分钟,陈某1和他儿子陈某3来了,打其的那两个人一方也来了一伙人,那一伙人要打陈某1,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人上去拉架,那一伙人就把那年轻人打倒在地,个子矮的拿铁棍打,个子高的拿砖头打,后又追打陈某1和陈某3。辨认笔录证明证人从一组十二张不同的男子照片中辨认出9号照片的人(即被告人汤继虎)就是2016年12月14日在何某2的码头打伤多人的人,也是打其两耳光的人;证人从另一组十二张不同的男子照片中辨认出2号照片的人(即被告人何章喜)就是2016年12月14日在何某2的码头打伤多人的人。6、证人陈某1的证言,证称2016年12月4日13时15分,其接到工人陈某2的电话,他说他被人打死了,快来救他。其当时就打了泉山派出所的电话报警,并开车与罗某及他老婆赶到矶山工业园其的码头上,其看见其的工人陈某2和赵某被打伤了,就质问汤继虎为何打其的工人,何章喜就冲到其面前用砖头砸其,先其到的钱某来拉架,何章喜转身就打钱某,汤继虎就从地上捡一根钢管殴打钱某,钱某就用手臂抵挡,不一会,钱某就被汤继虎和何章喜打倒在地,后何某3用扁担打了其背部两下,打了其儿子陈某3一下。钱某是到码头上来与其谈石子生意的。7、证人王某的证言,证称2016年12月4日13时许,其到矶山化工园借杨庆丰码头上地磅秤抛江石的重量,发现隔壁何某2的码头上有人打架,其过去发现何章喜正在拳打脚踢何某2码头上的四川工人,后来知道他姓赵,其就上去拉架并对何章喜说喝了酒不要打人,同时四川人就走了。当时汤继虎也在场,没有动手打人。过一会,其把何章喜、汤继虎拉上其的车送他们回家,约走了一公里左右,他们不肯走,非要其把他们送回码头,其只好把他们送回何某2的码头,其回到了杨庆丰码头地磅处。过了几分钟,何某2码头的承包人陈某1及他儿子陈某3到了码头,何章喜要打陈某1,有一个年轻人上去拉架,何章喜和汤继虎就殴打那个年轻人,当时何章喜用砖头打,没有看清汤继虎是否用东西打,那个年轻人被打的躺在地上,只知这人是彭某1,他是一个人到何某2码头的,其不认识。一会儿,何某4、何某3来了,何某3用一根扁担打了陈某1及陈某3,何某4没用动手。8、证人罗某的证言,证称2016年12月4日中午,其和陈某1刚吃完午饭,陈某1接到一个电话说他的工人在矶山化工园何某2码头被打,其就开车将陈某1送到码头,当时码头好多人,其也分不清谁跟谁,只见陈某1上前问一个光头的中年男子,为何打他的工人,陈某1刚问完,光头的中年男子和另外两三个男的就上前围殴陈某1,其就上前拦,拦不住,只见有个很壮的中年男子拿了一块砖头打在陈某1的后脑壳上,当时陈某1的头部就流血了。陈某1就跑,有个男子就拿着扁担追着打。当时陈某1被一帮人打时,陈某1的一个姓钱的朋友上前劝架,当陈某1被打跑时,除了追陈某1的人外,其他人就围着那个姓钱的人,那个光头男子用砖头,那个很壮的男子用钢管,还有一个人也用砖头殴打姓钱的人,姓钱的人当时就被打倒在地,后来听说光头的人叫汤继虎,很壮的人听说叫何章喜,姓钱的人不是他送到医院的,陈某1是其送到医院的。9、证人何某1的证言,证称2016年12月4日中午,其和堂兄何某2在矿上,何某2接到陈某1的电话说码头上的工人被打了,其就和何某2开车赶到彭泽矶山化工园码头。其到后就见汤继虎和何章喜在码头上骂骂咧咧的,他们就问汤继虎为何打他们码头上的工人,何章喜二话不说就气势汹汹的想打其和何某2,汤继虎和王家富的儿子立即上前劝阻,在此过程中何章喜就踢了其左大腿一脚,何章喜被拉开了,其就到工棚问被打工人的情况,过了十几分钟,其听见码头上吵吵闹闹就赶到码头,只见有个年轻人倒在地上,而汤继虎拿着钢管、何章喜拿着砖块在打倒在地上的年轻人,当时年轻人头部出了好多血,其就上前劝阻,汤继虎说不要动,动了连其都打。汤继虎和何章喜打停后,何章喜的两个弟弟也来了,何章喜有个弟弟拿着扁担和何章喜又追打陈某1及他儿子陈某3,其只见陈某3当时捂着后脑勺蹲在地上,最后好多人劝阻,才拉开。10、证人何某2的证言,证称2016年12月4日,其和弟弟何某1在矿上吃完午饭在看生产情况,这时何某1接到陈某1的电话说码头上的工人被打了,去看看,其就和弟弟开车赶到矶山化工园其的码头上,到了码头就看见辰字村的汤光头和何章喜在码头上吵吵闹闹的,其就上前询问情况,其还没有问几句何章喜上前就想打其,被汤光头拦住了并说这是何老大不能打。这时辰字村书记王家富的儿子也过来劝汤光头与何章喜走,并把两人拉上车送走了。但不知怎地没几分钟,汤光头与何章喜又坐车回来了,这时陈某1等人也赶到码头,陈某1上前问汤光头为何打工人,何章喜什么也不说就开始打陈某1,汤光头也上前打,何章喜还拿砖块打了陈某1的后脑壳,当时陈某1的头就流血了。当时好多人上前劝阻都被汤光头与何章喜打了,其中有个陈某1的姓钱的朋友上前劝阻被他们打得很重,何章喜在地上捡了两块砖头狠狠地打在姓钱的头上,姓钱的头就流血了就开始跑,汤光头、何章喜追着不放,把姓钱的打倒在地,这时汤光头拿了码头上的钢管,何章喜拿着砖头不停地打倒在地上的姓钱的小伙子。过了几分钟,何章喜的弟弟来了,何章喜又和他弟弟一起用扁担追打陈某1。11、证人陈某3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称2016年12月4日13时左右,其接到陈某2的电话,说在码头被光头与何章喜打了,要其过去一下,其在矿上做事就与老板何某2说了,看他能不能去看一下,他答应去。二十多分钟后,其不放心也开车与其钩车司机赶向码头。其到码头就见何章喜掐住其父亲的脖子,打其父亲陈某1巴掌,其就上前推开何章喜。过了一会,何章喜的弟弟也到了码头,何章喜就拿了个砖头打了其的后脑勺,其被打晕就蹲下了。这时其看见何章喜拿砖头打其父亲的后脑勺,何章喜的弟弟拿着一个竹棍打了其父亲的肩膀等处。12、彭某2(刑)鉴(伤检)字【2016】203、199、200、201、202号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书,证明被害人钱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被害人陈某1、陈某3、陈某2、赵某的伤情均为轻微伤。13、彭某2(泉)决字【2014】0359号及彭某2(泉)决字【2015】02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被告人何章喜的违法前科情况。14、彭某2(治)决字【2014】01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被告人汤继虎的违法前科情况。15、彭某2(水)决字【2016】0488、04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被告人汤继虎因本案殴打陈某2、并与何章喜一起殴打赵某,致二人均为轻微伤,被彭泽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被告人何章喜因本案与汤继虎一起殴打赵某,又与何某3一起殴打陈某1、陈某3,致三人均为轻微伤,被彭泽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16、彭泽县公安局水上分局出具的受案登记表及归案情况说明,证明本案的来源系证人赵某报案,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均系案发后被民警依法传唤到案的。17、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明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的年龄、身份及符合刑事责任年龄等情况。18、被害人钱某出具的谅解书,证明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赔偿了被害人钱某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被害人钱某表示对二被告人的行为的谅解并希望对二被告人从宽处理,免予刑事处罚。19、被害人陈某1、陈某3、陈某2、赵某出具的谅解书,证明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赔偿了四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四被害人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20、侦查机关讯问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的视频资料,证明侦查机关讯问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的合法性。以上证据,经庭审质证,来源合法,客观真实,予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承包了彭泽县矶矶山化工园区的环境卫生业务,案发当日因何某2在彭泽县矶山化工园的码头没有按要求及时停止生产作业,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与码头工人赵某等发生争执并殴打赵某、陈某2,后又与码头承包人陈某1等发生争执,并对陈某1等人进行殴打,当被害人钱某前去劝架时被告人何章喜持砖头、被告人汤继虎持钢管将被害人钱某头部和手臂打伤,致被害人钱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在纠纷中还致被害人赵某、陈某2、陈某1、陈某3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二被告人在此次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不宜划分主、从犯。被告人何章喜、汤继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二被告人的家属对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了积极的赔偿,并取得了五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分别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何章喜有两次违法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汤继虎有一次违法前科,亦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何章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二、被告人汤继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判长 盛 瑾审判员 余 芳审判员 张江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周淑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