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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24执61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刘建民申请执行刘伍云、刘书贤人格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4执614号刘建民、刘伍云、刘��贤:刘建民申请执行刘伍云、刘书贤人格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刘书贤按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