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1311执298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8-09-20
案件名称
298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宿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1311执2987号北���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南支公司:本院于2017年8月24日立案执行张新华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本案立案之前,被执行人已主动向申请人张新华履行完相关义务,申请人张新华已向本院作出书面结案说明,故此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