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195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方向新;闫民委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1955号申请执行人:方向新,男,1963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闫民委,男,1970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方向新申请执行闫民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民终4648号民事判决书,该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国艳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吴 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