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109执2382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金城路支行、浙江讯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金城路支行,浙江讯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高利翔,沈雁飞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
全文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浙0109执2382号之二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金城路支行,组织机构代码73993828-3,住所地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56号。负责人钱浣沙。被执行人浙江讯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天辰国际广场5幢601室。法定代表人高泉生。被执行人高利翔,男,1976年12月13日出生,住杭州市萧山区。被执行人沈雁飞,女,1978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萧山区。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109民初1269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本院指定的日期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本院依法委托临安中鑫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高利翔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银河小区17幢1单元402室,建筑面积127.11平方米的房屋、室内装修及相应分摊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对被执行人高利翔、沈雁飞共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天乐云都静雅苑40幢,建筑面积793.63平方米的房屋及面积为457.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对被执行人浙江讯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辰国际广场4幢1201-1208室,总建筑面积459.55平方米的房屋(其中1201室建筑面积为55.85平方米,1202、1204室建筑面积为112.81平方米,1203室建筑面积为55.39平方米,1205室建筑面积为66.96平方米;1206、1207、1208室建筑面积均为56.18平方米)、室内装修及面积为42.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1201室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2平方米,1202、1204室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5平方米,1203室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1平方米,1205室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2平方米,1206、1207、1208室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为5.2平方米)进行评估;对被执行人浙江讯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辰国际广场5幢601、602室,总建筑面积1322.23平方米的房屋、室内装修及面积为122.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拍卖被执行人高利翔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银河小区17幢1单元402室,建筑面积127.11平方米的房屋、室内装修及相应分摊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号:杭房权证萧字第××号,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内容详见临安中鑫估字【2017】第648号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报告]。二、拍卖被执行人高利翔、沈雁飞共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天乐云都静雅苑40幢,建筑面积793.63平方米的房屋及面积为457.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号:杭房权证萧移字第××、00××38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杭萧国用(2012)第006926号,内容详见临安中鑫估字【2017】第649号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报告]。三、拍卖被执行人浙江讯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辰国际广场4幢1201-1208室,总建筑面积459.55平方米的房屋(其中1201室建筑面积为55.85平方米,1202、1204室建筑面积为112.81平方米,1203室建筑面积为55.39平方米,1205室建筑面积为66.96平方米;1206、1207、1208室建筑面积均为56.18平方米)、室内装修及面积为42.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1201室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2平方米,1202、1204室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5平方米,1203室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1平方米,1205室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2平方米,1206、1207、1208室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为5.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杭房权证萧移字第××、00××85、00130283、00××75、00130266、00××71、0013028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杭萧国用(2011)第005406、005407、005408、005410、005409、005411、005412号,内容详见临安中鑫估字【2017】第650号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报告]。四、拍卖被执行人浙江讯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辰国际广场5幢601、602室,总建筑面积1322.23平方米的房屋、室内装修及面积为122.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号:杭房权证萧移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杭萧国用(2011)第004764号,内容详见临安中鑫估字【2017】第651号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报告]。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高胜伟审 判 员 盛红梅代理审判员 凌诗卉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谢雨彤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