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203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阎长宝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2033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被执行人:阎长宝,男,1954年6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住天津市河东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阎长宝没收财产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邢初225号刑事判决书,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国艳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吴 珊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