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晋0624执15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王永利与吕世邦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怀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晋0624执155号 申请执行人:王永利,男,汉族,1976年12月31日生,现住怀仁县华荣街北巷3栋8号。 被执行人:吕世邦,男,汉族,1958年8月13日生,现住大同市南郊区马军营乡西河河村524号。 申请执行人王永利与被执行人吕世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68.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贺 军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魏贯中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