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622执18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滕文涛与被执行人靖宇县鑫源铁选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靖宇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宇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滕文涛,靖宇县鑫源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靖宇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622执180号申请执行人:滕文涛,男性,1985年6月24日出生,住景山镇被执行人:靖宇县鑫源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住靖宇县景山镇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滕文涛与被执行人靖宇县鑫源铁选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回了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吉0622民初102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关慧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胡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