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02执62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10-12
案件名称
西宁房地产集团新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马银财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2执627号申请人西宁房地产集团新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9853852-2,住所地:西宁市城东区东关大街168号。法定代表人孙贵珠,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马银财,男,回族,1963年4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6301211963********,住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28号锦泰佳苑小区**号楼*单元***室。申请人西宁房地产集团新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马银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以强制执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