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104执61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柯子童、武汉鑫隆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柯子童,武汉鑫隆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柳声凯,柳声跃,柳家捷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全文
文书内容院长审批局长审批庭长审批承办人意见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0104执611号申请执行人柯子童,男,1955年8月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福建省晋江市,被执行人武汉鑫隆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硚口区汉西一路70号。法定代表人柳声凯,系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柳声凯,男,1982年9月2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福建省晋江市,被执行人柳声跃,男,1984年8月2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福建省晋江市,被执行人柳家捷,男,1955年5月1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福建省晋江市,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鄂0104民初3281号民事裁定书,于2016年9月29日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柳家捷所有的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国际高尔夫球场会员别墅B9栋(西苑)1-3层(房屋所有权证号:市2014020397号)的房屋。本案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被执行人武汉鑫隆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柳声凯、柳声跃、柳家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柳家捷所有的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国际高尔夫球场会员别墅B9栋(西苑)1-3层(房屋所有权证号:市2014020397号)的房屋。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凌军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彭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