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203执恢9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09-01
案件名称
颜永泉与张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203执恢96号申请执行人颜永泉,男,1978年2月1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住湖南省攸县。被执行人张辉,男,1960年9月9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颜永泉与张辉民间借贷纠纷(2014)湘株国证字执字第00005号执行证书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