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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503执128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8-06-08

案件名称

姜明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通知书

法院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503执1282号申请执行人:姜明泉,男,1961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吴兴塘村作五11号。被执行人:沈金康,男,1974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住长兴县虹桥镇东王村施家桥自然村1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姜明泉与被执行人沈金康机动车交通站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