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830执恢18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芮城县富美装饰有限公司与韩新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芮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芮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30执恢181号芮城县富美装饰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你与韩新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韩新峰强制执行,执行标的9000元,此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