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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184刑初15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2

公开日期: 2017-10-12

案件名称

尔古日洛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新乐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乐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尔古日洛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冀0184刑初154号公诉机关新乐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尔古日洛,女,1986年9月28日出生,彝族,文盲,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昭觉县城北乡瓦尔村瓦都社**号。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2017年3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2017年3月29日被新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4月28日被新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7年4月29日由新乐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新乐市人民检察院以新检刑诉【2017】1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尔古日洛犯诈骗罪,于2017年7月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新乐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何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尔古日洛出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新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1月5日,被告人尔古日洛与曲某日尾密谋以与被害人董某登记结婚后逃跑的方式,诈骗彩礼82000元;2014年12月15日,被告人尔古日洛伙同曲某日尾、阿某阿牛密谋以与被害人李某1登记结婚后逃跑的方式,诈骗了被害人李某1彩礼钱80000元,2014年12月19日尔古日洛、阿某阿牛、曲某日尾在新乐市承安镇洗澡时趁机逃跑。公诉机关提供了辨认笔录、汇款记录、乘车记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认为被告人尔古日洛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尔古日洛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予以供认。但称第二起是曲某日尾把阿某阿牛叫来的,是曲某日尾逼迫其给阿某阿牛介绍结婚对象进行诈骗,否则不让其回老家。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尔古日洛与曲某日尾预谋,以与被害人登记结婚的方式骗取彩礼钱,2014年11月5日被告人尔古日洛与被害人董某登记结婚,骗取彩礼82000元。被告人尔古日洛与曲某日尾、阿某阿牛预谋,以同样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彩礼钱,2014年12月15日阿某阿牛与被害人李某1登记结婚,骗取彩礼钱80000元。2014年12月19日,尔古日洛、阿某阿牛、曲某日尾趁到新乐市承安镇洗澡之机逃跑。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一)客观性证据1、受案登记表,证明案发后被害人报警,董某称被尔古日洛诈骗82000元,李某1称被阿某阿牛诈骗80000元。2、新乐市公安局《接受证据材料清单》接收结婚证复印件1张,证明2014年11月5日尔古日洛与董某登记结婚。3、新公(承)调证字【2014】0294号《调取证据通知书》及《调取证据清单》,调取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户籍证明、户口本及身份证,证明尔古日洛与董某申请登记结婚及二人身份信息。4、新公(承)调证字【2014】0298号《调取证据通知书》及《调取证据清单》,调取存款凭条复印件,证明尔古拉则名下,卡号62×××12银行卡,2014年12月15日11时04分23秒,存款77000元。5、新公(承)调证字【2014】0276号《调取证据通知书》及《调取证据清单》,证明尔古拉则名下,卡号62×××12的农行卡,开户信息及2014年12月1日以来银行流水。6、新公(承)调证字【2014】0441号《调取证据清单》及《调取证据通知书》,证明尔古拉则名下,卡号62×××76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开户信息及交易明细。7、辨认笔录,证明董某辨认出和其登记结婚的尔古日洛;李某2辨认出与其子登记结婚的尔古日洛。8、孙某1和尔古日洛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身份证复印件,证明2009年4月10日孙某1和尔古日洛登记结婚。9、尔古日洛在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家庭情况,证明尔古日洛和孙某1的家庭成员信息。10、尔古日洛的户籍,证明尔古日洛身份信息。11、新乐市公安局刑警承安中队对被告人尔古日洛的查询研判情况,证明被告人尔古日洛已与孙某1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12、成都车站派出所《归案情况说明》,证明尔古日洛于2017年3月11日21时30分许在成都火车站被抓获。13、尔古日洛拘留证、在押人员当前信息表。14、昭觉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违法犯罪证明,证明尔古日洛无违法犯罪记录。16、阿某阿牛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二)证人证言1、证人孙某1证言证明其与尔古日洛2010年秋天领结婚证。这几年每年尔古日洛都说回老家照顾她母亲,去几个月再回来,她父亲名叫尔古拉则。2、证人李某2证言证明其家通过曲某日尾给董某说媳妇。10月17日其与董某、王某1、小娣、小改一起到曲某日尾家,她家有默文杰、王某2、曲某日尾、尔古日洛,双方见面都满意。曲某日尾谈的彩礼钱。后其在曲某日尾家,因她正收拾东西,就把82000元给了默文杰,他说去给曲某日尾,其家就接尔古日洛走了。有一次其家街坊素珍说想让尔古日洛给她侄子李某1介绍媳妇,尔古日洛听到了,说她嫂子的侄女阿某阿牛也想过来找婆家。后尔古日洛让李某1和阿某阿牛互相发照片,双方都满意。尔古日洛说要80000元彩礼。后其与尔古日洛陪阿某阿牛到李某1家相看。李某1家给了尔古日洛80000元后把阿某阿牛领走了。(三)被害人陈述1、被害人董某的陈述证明其与通过曲某日尾介绍认识的尔古日洛,于2014年11月5日登记结婚。曲某日尾说要82000元彩礼,其家在王某2家给了曲某日尾,尔古日洛就与其回家了。后李某1的姑姑让尔古日洛给李某1介绍了阿某阿牛。尔古日洛说要80000元彩礼,12月15日李某1家到其家把钱给了尔古日洛,李某1和阿某阿牛就到民政局登记了。其和尔古日洛在新乐市承安镇的农业银行将77000元汇到了尔古拉则的账号上,留下3000元她说给阿某阿牛。12月19日是承安铺庙会,尔古日洛让其接曲某日尾来上庙,回来后李某1和阿某阿牛也在。后五人一起去承安铺洗澡,她们三人趁机逃跑了。2、被害人李某1的陈述证明与其登记结婚的阿某阿牛跑了,其被骗了80000元。二人在2014年12月15日登记结婚。其给她买了一部红米1手机。是其姑姑让尔古日洛介绍的。12月14日阿某阿牛来的。12月15日上午在董某家,其父把钱80000元给了尔古日洛他们,其和阿某阿牛到新乐市民政局登记,后其领阿某阿牛回家。12月18日上午尔古日洛给阿某阿牛打电话,阿某阿牛让其带她去董某家。董某接了另一个四川媳妇,是他家媒人。后其五人去承安铺村洗澡,11点50分左右发现她们跑了。(四)被告人尔古日洛的供述其2017年3月11日因诈骗在成都火车站被民警抓获。其不知道董某家出了多少钱,其得了30000元。曲某日尾的亲戚土比阿因带其来河北的。她们告诉其过来就是和这边的小伙子登记结婚骗钱。其在曲某日尾家见的董某,其假装同意结婚。曲某日尾和董某家说的彩礼,具体多少不知道。曲某日尾她们说介绍成功后,其会得30000元。后董某村一妇女让其介绍媳妇,其给曲某日尾说了情况,她联系好阿某阿牛,就把电话给了其让联系过来的事。其跟男方说阿某阿牛是其亲戚要80000元彩礼。第二天男方将钱给其,阿某阿牛就和小伙子登记了。其和董某把77000元汇到尔古拉则账号上剩了3000元。钱汇走后,阿某阿牛的父母找其父尔古拉则从银行取走了。过了几天曲某日尾让去她家玩,她用彝族话说一起逃跑回四川昭觉,其和阿某阿牛也同意,说好第二天趁镇上庙会找机会逃跑。跑回家后曲某日尾给了其30000元。以上证据经法庭质证、核实,足以认定被告人尔古日洛的犯罪事实。本院认为,被告人尔古日洛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尔古日洛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骗取被害人的财物依法应予退赔。为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尔古日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止。罚金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责令被告人尔古日洛依法退赔被害人董飞八万二千元。责令被告人尔古日洛依法退赔被害人李宁八万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审 判 长  张玉敏审 判 员  刘 琦人民陪审员  郝亚珍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李 宁 更多数据: